资讯连线
首页 > 资讯连线

国家工信部、质检总局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19

  国 家 工 信 部、 质 检 总 局 出 台

  《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实现全面振兴和跨越式发展,近期,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从部门的角度进一步细化了国务院国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接关系到铜铝有色金属产业的部分摘录如下,供各企业参考。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规[2013]69号文件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综合试点工作,建设赣州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构建废杂铜-拆解加工-铜杆线,锡矿开采-精锡原矿/再生冶炼-锡深加工,钴资源回收-氧化钴/钴电池材料等色产业链。加大对赣南原中央苏区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继续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中小企业发展。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特色优势产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对相关行业发展政策予以明确细化,支持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对稀土、钨、氟(盐)化工以及新型干法水泥、汽车制造、特种钢铁、电线电缆等特色优势产业,给予政策倾斜。对拟上市企业符合产业政策认定等相关手续简化程序、及时办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办[2013]219号文件指出:支持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支持实施名牌战略,支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支持重点产业生产许可准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钢铁、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支持新办或改扩建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按照新颁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