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朝-风水与孝道

发布时间:2014-06-09

  风水与孝道

  曾凡朝

  (齐鲁师范学院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3)


  摘要:风水之学,历史悠久,内容庞杂,优劣兼具,宜深思玩味,取其精华。风水中阴宅的选择与中国的孝道关系密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生前使父母安吉,去世使父母安吉。择地葬亲,追思先人,阴骘后人。

  关键词:风水;孝道;卜宅

  风水之学,历史悠久,主要用来指导人们如何选择和确定阳宅(住宅、宫室、寺庙、村落、城市等)和阴宅(陵墓等)的位置、朝向、布局、营建等等。风水又是个极复杂的概念。“风水”,乃为俗称,指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山脉等形势,古代又叫堪舆、相地、相宅、青囊术、青鸟术、地理等不同名称,名称虽多,但实际是泛指“相宅堪地,择吉居之”的意思。相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相活人居所,二是相死人墓地,也就是相阳宅和阴宅。“风水”二字,首见于题名为东晋郭璞所著的《葬书》,书中曰:“葬者,乘生气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清乾隆年间的范宜宾进一步解释说:“无水则风到而气散,有水则气止而风无,故风水二字为地学之最重,而其中以得水之地为上等,以藏风之地为次等。”“风水”二字简捷、易记,又生动地道出风水二大作用要素“风”和“水”,时至今日,已成为世界各地对中国这门学问的“专用名词”。 “最近很流行于美国的一个字眼就是’风水’——‘Feng Shui’。 ” 风水,1797年进入英语。《牛津简明英语词典》在上个世纪已经将其收录。

  “真正的风水,是一门体系庞大的学术,最早可追溯至1200万年前腊玛古猿的时代,是有人类以来,在不同时代,面临各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下,为了存活下去,人类祖先运用智慧,适应环境,进而发展出来的‘生存法则’。” “几千年来,风水作为一种东方文特有的思维方式,不仅体现在中国古代城市、庙宇、乡村、道路、住宅、坟墓的选址和规划布局中,而且渗透、积淀为中国人心理层面上的审美文化取向,成为中国人世代相传的风俗习惯。风水甚至被誉为‘环境科学’,渗透到风俗习尚与民俗之中。” 从更广的意义上说,原始的风水概念是世界共通的,它指的就是人和自然(亦即人和天、地)的关系。今天,在现代的城市选址上,不论是在欧美或其他地区,凡在河谷地带,新城市只能建在河湾的内湾岸上,而不能建在其反方,因为内湾岸是河水积填区,场址稳固。若在外湾岸上,则会不断受河水冲擦,长远而言必被河水冲毁。这个科学论断与传统风水理论中的“反弓水”是一致的。风水,是对人与自然合理调和的理性而科学的追求的其中一种表现。 作为一种传统文化,风水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试图探讨人与自然的吉凶关系,希望择吉避凶。

  风水中阴宅的选择与中国的孝道关系密切。孝,简言之,就是善事父母。孝道是中华民族的基本传统之一。20世纪早期的许多学者在比较了中西文化的不同之后,都将孝道视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钱穆曾指出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 。谢幼伟也说:“中国文化与孝之关系,实为一明显共见之事实。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 梁漱溟则将“孝”列为中国文化的特征之一,“亲子关系为家族生活核心,一‘孝’字正为其文化所尚之扼要点出。”并指出中国人的孝道“世界闻名,色彩最显”,“原为此一文化的根荄所在”,所以“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 按照文化学的一般观点,一种普遍文化现象的产生,往往不仅因为它满足了社会中某些小团体的需要,更是由于它对整个社会的运行发挥了重要功能,因此文化的成因与功能应当从社会整体的运行中得到解释。孝道也不外乎如此:从表面上看它是家庭的产物,并维系着家庭的存在和稳定;然而社会之所以积极提倡孝道,绝不是因为它能给各个家庭带来好处,而毋宁是由于孝道符合了社会的总体利益。

  什么是孝?孝的内涵非常丰富,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葬之以礼”。《论语•为政》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子•滕文公上》载孟子引言中有:“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 说是曾子所言,不知何据,概传孔子之言。父母生时,为子者以礼事奉父母。父母去世,以礼办理丧葬之事。事死如事生,因此“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乃是“生,事之以礼”的继续,古人称前者为“孝养”,称后者为“追孝”,二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孟子•离娄下》:“孟子: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赵岐注:“孝子事亲致养,未足以为大事,送终加礼,则为能奉大事也。” 为什么“惟送死可以当大事”?朱熹解释说:“事生固当爱敬,然亦人道之常耳。至于送死,则人道之大变,孝子之事亲,舍是无以用其力矣。故尤以为大事,而必诚必信,不使少有后日之悔也。”(《孟子集注》)宋•孙奭解释说:“此章指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行之高者,事不违礼,可谓难矣,故谓之大事。孟子言人奉养父母于其生日,虽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当其大事也。惟父母终,能躃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当之也。”“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出自《孝经•丧亲章》。唐玄宗注云:“宅,墓穴也。兆,茔域也。葬事大,故卜之。”北宋邢昺疏:“亲既长依丘垄,故卜选宅兆之地而安置之。” 《仪礼•士丧礼》:“筮宅,家人营之。”郑玄注:“宅,葬居也。”案《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则兆是莹域也。云“葬事大,故卜之”者,孔安国云:“恐其下有伏石,涌水泉,复为市朝之地,故卜之。” 《仪礼•既夕礼》:“筮宅,冢人物土。” 郑玄注:“物犹相也,相其地可葬者,乃营之。”《礼记•杂记上》:“大夫卜宅与葬日。”孔颖达疏: “宅谓葬地,大夫尊,故得卜宅与葬日。”土壤有厚薄,水泉有深浅,故必须相地之可葬与否,而后经营之。所以,葬亲择地要考虑地下水位、地气、土质等自然条件,关系到棺木、尸体能否较长时间保存的问题。人们希冀父母亲人的遗体去世后能安,所以谨慎择地,避隰从原,就燥防湿。但是,朝市变迁,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所以人们谋之龟筮以卜葬地。这也得到了理学家的认同。二程认为,人生禀赋阴阳二气,阳气为魂,阴气为魄。人死后,气散而未尽灭,魂升于天,魄归于地。伊川先生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非阴阳家所谓祸福者也。地之美者,则其神灵安,其子孙盛。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矣。地之恶则反是。然则曷谓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一作泽),草木(一作生物)之茂盛,乃其验也。父祖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亦其理也。而拘忌者惑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慎,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一本所谓五患者:沟渠、道路、避村落、远井窑)。五患既慎,则又凿地必四五丈,遇石必更穿之,防水润也。既葬,则以松脂涂棺椁,石灰封墓门,此其大略也。” 程颐所说的这几项原则为风水家所遵奉。择地要看气之所流贯,势之所凝聚,山则拱卫而不背。水则环抱而不泻。无风隙水蚁之患。祖宗安则子孙与之俱安。朱熹认为,人之魂魄生时相交,死则离散,魂为阳而散于上,魄为阴而降于下。他说:“子孙是祖先之气,他气虽散,他根却在这里,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朱子语类》卷三) 朱熹强调选择葬地的重要性,甚至说“择之不精,地之不吉”,则“子孙亦有死亡灭绝之忧,甚可畏也”(《晦庵集》卷十五)。

  “人与冥冥自然的交流,人秉乎自然之生气勃兴繁盛,有时须以祖先亡人作为中介。这是因为子孙与祖先乃是血脉相承、一气所贯,因而祸福也能相互影响。生者与死者、子孙与祖先的气血相通、关联感应是风水信仰中的一个重要和基本的概念。” 死去的祖先是否占住天时地利,能否与自然和谐运行,其结果是体现在子孙后代身上的。

  《中庸》: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慎终追远”之孝表现在事亲的具体行为上,生前的“孝养”不一定比死后的“追孝”更重要。生前有许多因素影响敬养的实现,如家贫、移孝作忠等等,但先人死后,延续祖先生命的涵义尽可以在慎终和追远中表达出来,择地葬亲正是表现这种观念的行为之一。从风水术的角度来说,选择一处好的吉壤安葬先人,尽可能长久保存先人遗体,是孝子思亲之道。民间俗语谣谚说:“杀在盆里才是鸡,送老归山才是儿”、“入土为安”。其集中表达的含义是,择地葬亲是生为人子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中庸》: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对先人的至孝会阴骘后人,后代繁衍,人丁兴旺,不坠先人余绪,这也是更大的孝。

  作者简介:曾凡朝:齐鲁师范学院,男,易学哲学博士,齐鲁师范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教授,jackzeng2007@126.com。手机:13361010961.QQ:34554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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